保险法律责任的概念
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保险法律责任,也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因此,广义的保险法律责任,是指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及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各种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保险法,一般专指保险契约(合同)法。在我国狭义保险法,专指1995年颁布实施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际上包括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因此,狭义的保险法律责任,是指是指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及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各种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本章论述的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狭义的保险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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