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案
2015年11月03日18时许,在许昌文兴路南段钢材大世界门前小伟(化名)驾驶的厢式货车与小法(化名)驾驶的三轮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依照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勘验。依照GA50-2014《交通事故勘验照相》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照相取证。依照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经检验,发现厢式货车前保险杠左侧出现横向刮擦痕且附着红色加层痕与三轮车右前挡泥偏后部见横向碰擦减层痕高度、物质转移及痕迹受力方向上相对应。
厢式货车前保险杠左侧出现横向切削痕距地约1500px与三轮车货箱上平板右侧面见碰擦减层痕距地约1500px在痕迹高度与痕迹形成机理上相对应。
厢式货车左前部与三轮车右侧在痕迹上进行比对分析,三轮车右后轮轮轴螺栓与厢式货车左前轮接触碰擦。厢式货车前保险杠左侧与三轮车货箱上平板右侧及右侧挡泥板侧面接触刮擦。厢式货车左前轮豁口与三轮车右后轮轮轴螺栓在痕迹形态上符合承痕体与造痕体相对应的客观规律。
综上分析,厢式货车前部偏左侧(前保险杠左侧、左前轮)与三轮车货箱右侧及右侧护扛及轮轴螺栓接触刮擦,其两车事故形态呈同向斜夹角以刮擦为主的碰撞形态。
最终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在反复检测的基础上并依靠专业理论的分析,给出两车在事故发生时发生碰撞的鉴定结论。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如果您有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保险理赔等相关的疑问需要咨询,欢迎拨打统一免费客服热线:4006-360-580,中衡保险公估——您的保险理赔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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